清云奖学金申报条件有哪些

“清云奖学金”设立于1992年12月,清云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表彰该校的中国留学生和国际学生中“感动建桥十大学子”、“建桥十大学习标兵”、“建桥十大创新学子建桥十大学习标兵”。清云奖学金每个名额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该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学校将颁发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那么清云奖学金申报条件有哪些呢?

(五)在某一方面有建树或表现突出,为国际社会获得过重大荣誉者。

(一)符合特等奖要求,并在带动学生或学校的教风和学教学能力和学习态度上能起到表率作用者;

注:申请人获清云奖学金所提供的事迹应在上一学年度内发生(或延续至上一学年度结束)

清云奖学金评选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组员由党委办公室、校团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处等组成,日常管理主要由校党委办公室和学生处(团委)。

(一)申请者可以通过自荐或组织推荐申请。推荐单位要求学生本人或学习成绩优异者和组织推荐者于每年秋季开学前两周内向奖学金申请人需要向上海建桥学院推荐单位提出申请,提交《上海建桥学院清云奖学金申请表》和在校成绩单《上海建桥学院审批表》,并附获奖证书、成绩单或其他能够反映申请者突出成绩的有效佐证材料和证明文件。

(二)所在单位(部门)推荐。各学院学生处(部门)对申请清云奖学金的学生和推荐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筛选,初步确定清云奖学金候选人和推荐人名单,相关申请材料及时送交学生处。

学生可以选择的条件:同一学年内,清云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紫越奖学金及联盟国际学生奖学金可兼得。清云奖学金每个学年度最高奖励4000万美元人民币,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获奖学生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