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交部《翻译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二条,翻译人员的国家法律法规对各类专业职务的要求分别定为: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译审、副译审为高级职务,翻译为最高级别的职务,助理翻译为初级职务。申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熟悉并能够准确掌握本职工作要求和岗位职责,认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以及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探索和创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社会主义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提供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
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取得翻译资格后,年度考核成绩要求为合格(学士学位)以上。
取得翻译资格后,出现的三种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基础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工作表现基本称职)及处分的人员或受警告处分者,工龄必须在1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翻译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取得翻译资格后,获得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人才称号者、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者;或在重要的援外或引进等项目研究工作或科研项目中,成绩显著,并获得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
取得翻译翻译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翻译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翻译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根据本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1)熟悉本专业语言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状况,并对该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及其发展趋势有一定深入的研究,掌握该国礼节礼仪、风土人情、生活习惯和文化习惯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必须具有较丰富的翻译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翻译水平,能够迅速适应和满足世界各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翻译工作需要,并能指导初、中级翻译人员工作。取得翻译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口译为主的高级翻译人员,应在重大国际会议、重大活动及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引进项目的工作中,担任过口语翻译工作。
(二)以笔译为主要工作方式的翻译人员,应曾经翻译或审核过难度较大的外文作品及论文或论著研究文章,对外文作品或论著研究文章有较较强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并完成过译文的审核、定稿和评估等工作。
(一)以对外文化交流为主的申报者,完成的中外文互译的文章必须在100万字以上。
(2)以口译为主的申报者,完成的翻译工作达到333分以上。
取得翻译资格后,能够发表对本专业有较高研究或应用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译著(主要译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翻译理论和复杂翻译技巧等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每年在校外发表3万字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教学和人事部门举办的职称外语培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人员的前提条件是,留学或工作的国家所用语言不是本人第一国家的官方语言,出国前经过出国人员协会的语言学习培训班学习培训一年以上,在这些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2)参加国家或计算机系统工作者协会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